学院全体本科生班级导师:
为全面客观评价学院本科生班级导师的工作实绩,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与导向作用,进一步健全“三全育人”工作机制,根据《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生班级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启动2025年度班级导师考核工作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学院2025年1月至12月在岗并实际履行职责的全体本科生班级导师
二、考核时段
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
三、考核内容与方式
考核坚持“客观公正、注重实绩、学生参与”的原则,采取自评、学生评价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展开:
1.思想引领情况:开展专业认知教育、生涯规划指导、学风建设、与学生谈心谈话的频次与效果。
2.学业指导情况:指导学生选课、学习,参与学业预警帮扶,培养学生科研兴趣与创新能力的举措与成效。
3.学生发展支持:关心学生全面成长,在学生心理疏导、就业指导、困难帮扶等方面的工作投入与实际效果。
4.工作规范落实:参加学院相关工作会议、提交工作计划与总结的及时性与规范性。
5.就业创业情况:开展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。结合专业与行业特色,为学生提供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。
6.指导班级建设:指导学生开展班级建设,加强班级学风建设和宿舍文化建设,引导学生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。
四、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
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会在相关工作群发放自评问卷二维码,请各班级导师于1月9日中午12:00前完成问卷填写。学生评价环节由各年级辅导员1月9日中午12:00前组织各班学生填写。综合评价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。考核结果分为“优秀”“合格”“不合格”三个等级,其中,“优秀”比例不超过学院参加考核的班级导师总人数的15%;对于工作不认真、履职不尽责的班级导师,考核评定为“不合格”。 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年度工作考核、评奖评优、职称评聘的重要参考依据。对考核优秀的班级导师,学院将择优推荐至学校参加十佳本科生班级导师评选。请各位班级导师高度重视,认真准备,按时提交相关材料,确保本次考核工作顺利完成。
特此通知
太阳成8722
2026年1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