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,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,引导学生全面发展、积极进取、奋发有为,根据《武汉大学关于评选2026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(详见:https://xgb.whu.edu.cn/article.jsp?urltype=news.NewsContentUrl&wbtreeid=1431&wbnewsid=31051)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学院决定在2026届本科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本科毕业生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思想积极上进,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自觉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2.自觉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和校纪校规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。
3.学习态度端正,追求真理,崇尚科学,刻苦钻研,严谨求实,积极实践,勇于创新;大学期间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。
4.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,努力提升综合素质;自觉锻炼身体,保持身心健康,体育达到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及格及以上(含免测)或在大型文体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,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。
5.在校学习期间在思想、学习、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的,自愿到边远地区、艰苦地区、基层单位工作的,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选。
(二)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,在同等评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:
1.自愿到边远地区、艰苦地区、基层单位工作的本科毕业生。
2.在校学习期间在思想、学习、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的,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本科毕业生
(三)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还需满足的条件
1.学习成绩优秀并居本专业前列。
2.在校学习期间累计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“优秀学生”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共青团员”“优秀共青团干”“社会活动积极分子”等荣誉称号不少于2次,或获得学院及其以上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”等荣誉称号不少于3次。
(四)院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还需满足的条件
1.学习成绩良好并居本专业前50%。
2.在校学习期间累计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“优秀学生”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共青团员”“优秀共青团干”“社会活动积极分子”等荣誉称号不少于2次,或获得学院及其以上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”等荣誉称号不少于3次。
二、评选比例
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全院202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总数的20%,其中校级和院级优秀比例各占10%。各班对应评选人数见附件3。
三、评选程序
1.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《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审批表》(附件1),于4月9日前提交给班级评审小组。
2.各班评审小组(组成人员包括班级导师、班长、团支书、1-3名学生代表)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评定,确定校级和院级推荐人选名单,并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班长填写《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册》(附件2,于4月10日前,将电子版名册发至学院学工办邮箱:zhxgb@whu.edu.cn,并同时将纸质版审批表交给学院309室孙老师,联系电话:027-68778284。
3.学院评审小组将对各班推荐人选进行审核,确定推荐人选后在院内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将校级推荐名单上报学工部审批,同时办理系统申请程序。
四、评选要求和说明
1. 各班在评选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,确保评选质量,严格控制评选比例。
2. 坚持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按照评选程序进行评选。
3. 学校和学院将会对获评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予以表彰和奖励,对其事迹予以宣传。
特此通知
附件1: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审批表
附件2: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册
附件3:2026届毕业生各班评选人数
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5年3月25日